【现象】近年来,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向纵深推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与此同时,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国务院办公厅今年5月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到2025年,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点评】
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危害。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
新污染物的“新”,是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的。同时,“新”还体现在,随着对化学物质对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污染物种类可能还会不断增加。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潜在的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较大,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点之一,亟待加强治理。
我国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应看到,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治理起步较晚,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资源配置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
考虑到新污染物具有种类繁多、环境风险隐蔽、常规管控效率不高等特点,应当实施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即通过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这对于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美丽中国就是要使祖国大好河山都健康,使中华民族世世代代都健康。”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们定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早日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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