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76家法院的2107名法官,11日走进分设在全省8个地区的考场,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考试的集中笔试。这标志着吉林省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推开。
吉林省是中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而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吉林省高院采取“三级联动、自上率下”的模式,在今年启动这项改革,此前已产生两批试点法院员额内法官。
本次参加法官员额选任的76家法院,采取“考试+考核”的综合评定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
此次员额选任,各中级、基层法院对院级领导入额比例均作出严控,中级法院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院级领导基数的40%,基层法院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院级领导基数的50%。
未来吉林省将对进入员额内的法官实行动态管理,对考评不合格或因其他情形不宜或无法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法官,将被调整出员额。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将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入额法官选任相关工作,11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新的审判组织,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