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假借"义诊"销售假药16人获刑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92℃

正义网烟台12月9日电、刘某、黄某、魏某、张某等20余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采取假冒医学院学生、医学教授的身份,以北京医科大学等机构举办“中国公益健康普查”为名,在湖北、湖南、陕西、山西、江西、山东等60余地组织100余场活动,召集老年人,以保健品充当药品向他们销售“养和胶囊”、“同仁脑心通”、“同仁养胰宝”、“隆奇福脉”、“华佗骨宝”等保健品冒充的药品,销售数量巨大。该团伙作案规模大,分工明确,配合紧密。

其中,被告人左某的证词称,2014年2月始,其即联系曾一起销售过假药的宋某、刘某、黄某、魏某、张某、王某、史某等人与其一起销售假药。其余人通过其或成员介绍加入其队伍,共有20余人。左某任老板,负责安排成员分工、药品定价、决定费用支出与获款分配等,其余人各司其职。宋某任销售总监,刘某负责前期到各地寻找市场,张某任会务主管,陈某负责量血压和测血糖,黄某假冒“北医大的张伟教授”,魏某负责管理财务和假药,刘某某负责开车。另外,王某、张某某、孟某某、朱某某、左某某等均系部门经理,管理其余销售人员。

每次开会,销售员先向老人们发放写有假名的邀请函、陪老人聊天和填写慢病卡,套出老人的病史,告诉“医学教授”;随后,假冒的教授宣讲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的病理知识及后果,为售药做铺垫,之后免费义诊,夸大、虚构老人的病情让他们产生害怕心理,忽悠老人买药。同时,现场也有人专门迎宾、望风,防备执法部门检查。而每次销售时,负责开车的司机也不直接将车开到会场,防止暴露踪迹。在老人买药后,为防止老人改变主意,销售员会主动给老人送药,陪老人回家或到银行取钱完成交易。

根据被告人史某的供述证实,自2014年5月,他跟随左某先后在湖北、山东等地销售假药,任销售员。销售人员一般底薪是每月600元,每卖一盒假药提成320元。其共卖了5盒“同仁脑心通”,分得提成款2000余元。管理人员也可参与销售,分得提成,案中所有被告均有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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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左某等17人在烟台某大厦、烟台某酒店等地,再次采用相同手段,向老人推销“同仁脑心通”、“隆奇福脉”等假药20盒,价值人民币1996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尚未销售的“同仁脑心通”17盒,价值人民币16966元。经烟台市食药监局认定系假药。同时,公安机关从左某处追缴赃款人民币20000元。从魏某处查扣账本四本及宣传资料一宗;从张某处扣押血压计等物品一宗;从刘某某处扣押“同仁脑心通”等17盒“药品”、销售假药资料和金杯牌小客车1辆。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该犯罪团伙辩称,其所卖产品为保健品,对身体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假药。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审查期间,检察部门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比对,发现该案所售产品包装质地粗糙、产品字迹模糊,后经烟台市食药监部门认定,该案所售“药品”,确系假药,“药品”功效与其宣传功效明显不符。且从其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成员分工来看,该团伙明知其行为为销售假药行为,主观上具有欺骗受害者的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构成该罪。

7月16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左某等16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两年零三个月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介绍,该案也是芝罘区检察院创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活动的重要战果。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实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与行政执法机关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形成了一套较为稳定、完善的“两法衔接”工作体系,有效打击了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谨防“免费义诊”坑骗陷阱,所售药物多为假药劣药,不仅无助于治疗疾病,可能还会对身体有害。治病就医,一定要去正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检查,不要轻信此类夸大宣传的所谓“义诊”咨询活动,切莫上当受骗。

同时,呼吁遇到销售假药受骗上当的市民,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