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逃交近万元税款找人伪造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6-01-1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10℃

石家庄一女子李某在出卖自己的房产时为达到不交税款的目的,竟自作聪明找人伪造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来办理房屋过户,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李某,女,现年37岁。2010年9月,李某和丈夫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单元房分配给李某。由于生活所迫,在2014年7月,李某欲将该套单元房变卖给朋友张某,由于李某的该套房产根据房产政策的要求需要向国家交纳近一万元的税款。李某偶然得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涉案房产在进行房产过户时是可以免交税款的,于是李某计上心来,为了达到不交税款的目的,李某根据路边“小广告”的电话联系上了专做各种假证假章的施某(在逃),并向施某提供了自己和购房者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花费了100元让施某伪造了自己老家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然后,李某满心欢喜的拿着这份伪造的法院调解书和张某去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试图蒙混过关,达到免交税款的目的。谁知,在工作人员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发现李某提交的法院调解书与正规的法院调解书明显格式不同,当下通过电话联系相关法院后得知该份调解书系伪造,于是,工作人员果断报警。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非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