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醉酒后持刀捅死准女婿 获刑13年赔偿10万元

2016-01-1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800℃

都说婆媳之间矛盾多,没想到老丈人与准女婿之间也会发生捅死人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2016年1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马某与准女婿丁某酒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马某借着酒劲一气之下拿刀怒捅丁某,致丁某左腹受伤严重,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最终,这位老丈人因一时冲动换来了十三年的牢狱之灾,并被判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近10万元。

2015年8月的一天晚上,马某与女儿和准女婿丁某三人在租住房屋内吃饭。此前,丁某与马某女儿租下了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戴娄村某院子的12号出租房,并且同居多年,育有一个6、7个月大的孩子,期间两人也未领结婚证,就这样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为了方便互相照顾,马某也独自租住了同一个院子的14号出租房。但是由于老丈人和这位准女婿脾气都很暴躁,导致两人关系一直比较紧张,之前就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打过架。当日酒过三巡后,马某便向准女婿丁某提出要钱买三轮车做水果生意的要求,丁某觉得马某肯定会亏钱,于是两人发生争执并且动起手来,房东和其他租户纷纷前来劝阻。

马某女儿见状将父亲拉入了14号出租屋内,并把门反锁了起来,可此时马某依旧情绪激动,不停地用力摇拽屋门,要求女儿为其开门。前来劝架的房东担心马某把出租屋的门拽坏,便接了马某从门缝中递出的钥匙将门打开。

出了屋的马某见到站在一旁的丁某,疯了一样扑上去掐他脖子,丁某一边用力把马某推开一边说道:“要钱,你老实点,我给你;要命,你拿去!”谁知话音刚落,醉酒后失去理智的马某竟然拿起身旁的水果刀朝丁某的左腹部捅了一刀。

随后,丁某一把推倒马某,捂住伤口便瘫坐在地上,脸色也开始逐渐惨白,马某女儿见状立刻扶起丁某去了医院进行手术,可是术后情况并未好转。次日下午,丁某因伤势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持刀伤害被害人丁某,致被害人丁某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因本案系民间矛盾激化引发,鉴于被告人马某为初犯,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饮酒要适度,因酒后易情绪高涨,冲昏头脑,遇到矛盾要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和气气解决问题。该案中,本来一家三口一起吃饭是个很开心的事情,但被告人马某一时冲动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造成了三个家庭的破碎,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