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子骗财9万获刑3年

2020-10-21 来源:法制网 热度:959℃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元春华 廖诗强

95后男子为了诈骗钱财,竟然组建多个QQ群,通过制作虚假二维码“发红包”的方式,骗取130名群友9万余元。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揭某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1996出生的揭某是江西省广昌县盱江镇的待业青年,一次QQ群里玩抢红包被骗的经历,让他也发现了其中“商机”。2018年2月,揭某组建了十多个QQ群,自己当起了群主,并把该群设定为全体禁言,只有群主可以发言,其他群成员只能够抢红包或者扫码转账。此后,揭某通过雇请他人拉人进群或在群内散发小额红包的方式,不断吸引他人进群,当群成员达到一定人数时,定时发送多个小额红包。QQ群成员在抢红包的过程中,揭某就会往群里发送事先制作好的166元、188元、388元、458元、468元不等金额假二维码,配上“识别扫码需要使用银行卡支付0.01元即可领取166元、388元、458元、468元不等金额”的虚假信息。受害人扫码并进行支付时,便会看到“给您”或“您”支付166元、388元、458元、468元不等金额的字样,让受害人误以为群主正在给自己转账,实际上群成员扫码后从自己账户上转账相应金额到小揭的QQ收款账户上。

至案发前,被告人揭某通过创建QQ群发送假二维码的方式,诈骗胡某、唐某等130余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9万余元。诈骗所得款项大部分被揭某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揭某已全部退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创建QQ群发送假二维码的方法,骗取多人财物合计人民币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揭某利用QQ群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从重处罚以及被告人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从轻处罚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