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对亲兄弟张成、张强(均为化名)不慎染上冰毒,为了缓解自己购买毒品的经济压力,张成、张强竟做起了为他人代购冰毒的“生意”。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成、张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查,张成、张强是一对亲兄弟,二人经常形影不离,弟弟张强在与朋友的交往中不慎染上毒瘾,随后不久,哥哥张成也经不住弟弟的教唆吸上了冰毒,兄弟俩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兄弟二人均没有正常工作,而购买冰毒花费巨大,一次偶然的机会,哥哥张成因替朋友代购冰毒而获得了一些差价,为了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兄弟二人决定通过为他人代购冰毒获取暴利。2015年3月的一天,张强的朋友吴某让张强为其代购50克的冰毒,后,张强找到其经常购买冰毒的上线左某,以每克250元的价格要求购买50克冰毒。由于左某暂时只有30克的冰毒,因此,张强先买走了30克,并约定次日再买剩余的20克。之后,张氏兄弟将这30克冰毒以每克35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吴某并约定随后交付剩余的20克。次日晚六点,左某驾驶汽车来到约定地点将剩余的20克冰毒交付给张强,随后,张成陪同吴某上了左某的汽车,在车内张强将该20克冰毒交付给了吴某。当车行至一加油站准备加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搜查,从吴某身上查获冰毒2袋(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共净重48.41克)。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成、张强明知是毒品,在为他人代购过程中加价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48.41克,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左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吴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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