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广西浦北县泉水烟花基地发生致使2人死亡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简称“1·30”事故)。经钦州市检察院督办,近日,浦北县检察院依法对在该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浦北县安监局副局长龙先旭、烟花基地驻厂安监员谭锋进行立案侦查。
“1·30”事故发生后,钦州市检察院于3月14日对该案件线索进行督办。浦北县检察院经过缜密初查,发现浦北县安监局副局长龙先旭、烟花基地驻厂安监员谭锋在事故前的监管不到位,严重不负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后,不认真核实事故伤亡情况,而是轻信厂方所说的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后上报,造成事故瞒报,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根据案件事实,浦北县检察院决定对龙先旭、谭锋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分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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