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两男子为牟取不义之财,不惜将他人残忍杀害后毁尸灭迹。近日,长宁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某、罗某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长宁县居民杨某、罗某二人因手头紧缺,两人遂谋划抢劫。2016年1月19日凌晨,罗某从长宁县城一按摩厅内,以500元包夜的价格将一按摩女子阿某带至罗某位于长宁镇的出租屋。一番风流快活之后,两人将阿某捆绑捂嘴,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出5张银行卡和1200元现金,并威逼阿某说出银行卡密码。两人相继使用阿某银行卡从自助取款机上共取款2800元,并将钱平分。为避免事情败露,杨某、罗某采用棉被捂头、电线勒颈的方式将阿某残忍杀害。
天亮后,杨某在街上购买了切割机、美工刀、塑料袋等物品,两人将阿某的尸体分割成小块,把作案所穿衣物和阿某的尸块一起装入8个黑色塑料袋。当晚21时许,杨某、罗某将尸块运至郊外一废弃砖瓦窑洞内,并将部分尸块焚烧,又将剩余的尸块分几次抛于荒山野岭之中。最终,此案因一村民无意进入废弃砖窑发现被害人残骸而败露。
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罗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遂对二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对于该案侦查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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