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疯狂制造假冒名牌药品,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向全国各地数千名患者销售假药。3月3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被告人吴某某、胡某、钟某三人提起公诉。
现年41岁的吴某某老家在湖北省天门市,曾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于2009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3年4月,看到药品市场能赚取暴利,吴某某决定“重操旧业”,仿造“北京同仁堂”研制的“止渴养阴胶囊”、“山楂降压胶囊” 、克银丸等中成药以及“默克·扶胰康胶囊”进行生产销售。于是,他立即着手,一边联络上家购进上述假药,一边通过他人根据市场上的真药制作了药品包装盒、说明书、药瓶标签等标识,再向市场销售。
为销售假药,吴某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全国各地大量糖尿病、高血压以及皮肤病患者等身份信息,由胡某、钟某等人根据其提供的上述假药名称、功能等信息制成宣传资料,并以北京同仁堂中医院的名义按照其提供的患者名单邮寄分发,共计发出数十万份。为收取货款,吴某某还冒用李某、曾某、冯某等多人名义办理银行卡,并与快递公司签订代收货款合同。
自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案发,吴某某向全国各地数千名患者销售假药,其中包括南通市区以及南通市下属的海安县、海门市和如皋市等地数十人。据南通市相关快递公司的账目明细,自2013年4月6日至2015年7月5日,吴某某仅仅以李某、曾某的名义收到货款就达400多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吴某某生产、销售的“止渴养阴胶囊”、“山楂降压胶囊”、“默克·扶胰康胶囊”、“克银丸”均为假药。
吴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一案,由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至南通市公安机关。吴某某于2015年7月9日被抓获归案。南通市公安机关后从胡某处查扣已经封装好的假冒“北京同仁堂中医院“的信封(内装有止渴养阴胶囊的宣传资料)以及假冒“北京协和医院”的信封(内装有玉兰降糖胶囊的宣传资料)共计三万余份,这些资料重达1吨多。
吴某某于2015年8月被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胡某、钟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据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吴某某等人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联系2014年以来办理的其他类似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有几个新的特点值得关注。
特点一:涉案食品药品大多针对特定人群。目前所办的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多为销售性保健品和降压、降糖保健品,危害药品安全类案件多为销售降压、降糖药品,两者分别针对有特定需求的消费者,主要是中老年人,且该特定群体的消费需求量相对稳定,为此类犯罪提供了“市场”。
特点二:作案手段多为非法添加和假冒名牌。如被告人王某、姜某甲销售的“金枪不倒丸”等性保健品,同时检出非法添加的“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被告人吴某某等人销售的假冒“北京同仁堂”研制的止渴养阴胶囊、山楂降压胶囊、克银丸等药品,全国数千名患者购买。
特点三:涉案食品药品呈现跨区域流动。无论是进货,还是发货,涉案食品药品均在跨市甚至跨省流动。如被告人吴某某等人销往南通各地的假药均系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的上家购买;被告人姜某在南通市崇川区经营多个“糖友之家”门店,其所售保健品均系从河南省郑州市某医药公司购买。
特点四:部分涉案食品药品流向正规药店。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还表明,有部分有毒有害食品流向正规药店,使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消费者也可能买到“毒药”。如2009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朱某将从他人处购得的“金枪不倒丸”等性保健品,分别销往南通市的崇川区、港闸区、海安县、如皋市多家大药房。
为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办案检察官建议:一是适时开展特殊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和假冒名牌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特殊食品药品销售流程监测,力争从源头上及早发现和防范,努力掌控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的流向,切实减少其实际危害范围;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分辨真假好坏,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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