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意图通过改名字挽名声,以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好景不长,几年后又重操旧业,结果丢尽面子进了“号子”。近日,周某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批捕。
周某,曾名周某某,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的周某某觉得做了不光彩之事,名声已坏,遂改名周某,希望一切重新开始。
然而,改名后的周某因为没钱用,决定再次重操旧业,又干起了盗窃的勾当。2015年某日凌晨,其伙同黄某窜至新余市某村,通过搭人梯的方式爬上一村民家中实施盗窃,窃得现金2060元,后被正在睡觉的屋主发现,周某急于逃脱,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来将屋主砍伤并逃离现场。
2016年2月,周某再次行动,其窜至新余市某村先后进入三户人家实施盗窃,窃得衣服、手机、现金900元后逃离。事发当天,周某便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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