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吴晓
古人有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抱着侥幸心理的犯罪行为,最终都将产出引火烧身的苦果,切勿以身试法、自断后路。
2019年11月某天,被害人周某发现自己停放在福建省闽侯县某批发市场附近的电动三轮车无故消失,怀疑被人盗窃,随即报警。民警通过观看批发市场的监控视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很快便将王某抓获到案。经价值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7000多元,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据王某交代,他自己也有一部电动三轮车,但是因相关手续材料不齐全,被民警暂扣了车辆。王某很不甘心,越想越觉得自己倒霉,没有车辆代步也十分不便。于是,当他在凌晨时分看到批发市场旁停着相同款式的电动车时,便动起了歪脑筋,觉得趁着月黑风高顺手牵羊把车盗走,也没人会发现。环顾四周无人后,就用自己的车钥匙试开了几次,将被害人周某停放在批发市场内的三轮电动车盗走。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停车千万不要嫌麻烦,在购物、办事时,不要为了贪图方便将车辆乱停放,尽量将车辆停放在行人较多或者有人看管的地方,并将车子和地桩等固定物品锁在一起,确保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