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6月10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现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被执行人远远看到警车来时,竟然“扑通”一声跳进水库,企图逃跑,上岸后被执行干警控制。
据了解,龙岗法院执行的是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据已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陈某锋、陈某姣应当在限期内向申请人朱某某清偿借款本金240万元及利息。2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朱某某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据法院司法专邮的信息反馈,被执行人陈某锋1月24日就已经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却一直未申报财产情况,也未向法院反馈其具体下落。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没有查找到2名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一时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行踪,于是一边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查找,一边要求申请执行人共同关注被执行人的情况。
5月31日,申请人朱某某反映,被执行人陈某锋可能在东莞市塘厦镇一间工厂上班。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前往该工厂核实,当警车刚刚到达,被执行人陈某锋撒腿就跑,迅速拐进一条小路,在法官和法警赶到之前跳进了路边的水库,并快速游到对岸,爬进了草丛中。这一幕突如其来,令执行干警吃了一惊,他们迅速跑到对岸,看到陈某锋气喘吁吁浑身滴水仍企图逃跑,干警们快速上前察看并确认陈某锋的身体状态无碍后将其控制。
在法官的讯问下,陈某锋表示,其已经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心里清楚法院来人就很可能拘留他,为了不被拘留,于是他不顾危险跳入水库。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陈某锋明知应当履行执行义务而不履行,甚至公然以过激方式逃避执行,属于严重的拒执行为。陈某锋表示仍然无法履行执行义务,在告知其法律后果后,龙岗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