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8名违法行为人阻挠执行被拘留

2019-06-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898℃

法制网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韦德涛 6月12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时,受到数名不明真相的村民阻挠,获嘉县法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8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现场拘传。6月13日,获嘉县法院依法对其中5人处以司法拘留并罚款,对另外3人处以罚款,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阻抗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

据获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冯某甲与冯某乙、冯某丙均系同村居民。2018年2月,冯某乙、冯某丙组织人员、车辆到冯某甲位于冯庄村北地中冯路路东耕地上堆积杂物,影响了冯某甲对人口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2018年6月,冯某甲将冯某乙、冯某丙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冯某乙、冯某丙共同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宣判后,冯某乙、冯某丙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新乡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冯某乙、冯某丙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冯某甲于2019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冯某乙、冯某丙履行判决义务,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

6月12日15时,获嘉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涉案现场执行。执行干警对涉案土地丈量后,安排一辆推土机清除涉案土地上堆积的杂物,并现场制作执行笔录。16时许,当清除工作进行三分之二时,3名群众来到现场妨碍执行,并试图进入清除现场,被执行干警制止。5点多,清除工作结束,推土机从耕地出来后,该3人对推土机予以阻拦。随后,数名案外人来到现场,拦住推土机和执行干警不让离开,因道路被拦,现场聚集大量过往群众。经执行局长王晨光多轮劝解,部分村民置之不理,30名执行干警滞留现场。

抗法事件发生后,获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德行第一时间向获嘉县委、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报告,并迅速召集党组会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赶赴执行现场,组织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拘传。

19时30分,在执行受阻现场,耿德行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冯庄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行动预案,综合考虑执行案件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抗法事件的恶劣影响与社会危害,决定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和耀带队,组织全体干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拘传,并将8名违法行为人强制带离。

6月13日,经法院干警严肃批评教育,8名违法行为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获嘉县法院结合8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实施阻挠执行的具体情形及认错态度,依法决定对张某丽、任某方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对冯某献、张某琴、冯某粮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对冯某帮罚款2500元,对岳某芳、冯某罚款1000元。

法院执行干警提醒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