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西安区法院执结一起“骨头案”

2019-06-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966℃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6年的“骨头案”,打响清理执行积案“夏日闪电”的第一枪。

2013年6月,被执行人刘某承包工程,找到刘某海、张某海等22名农民工为其工作,累计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4余万元,法院判决后刘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

2015年7月17日,刘某海等22人到西安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向其释法明理,但刘某始终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西安区法院于2015年8月20日依法将刘某司法拘留。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刘某态度发生巨大转变,同意分三次给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约定2016年5月1日前将所有欠款付清,于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刘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为躲避债务,他远赴外地打工,同时更换了电话号码,杳无音讯,法院及所有申请执行人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

案件虽然进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2019年6月2日,以“夏日闪电”专项行动为契机,西安区法院恢复该案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努力寻找执行人刘某财产线索和其本人下落。经过多番努力,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母亲的住处。按照掌握的地址,办案人员连续三天前往查找,敲门均无人应。第四天,刘某母亲终于打开了家门。执行干警向其母亲说明来意后,表示其行为属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刘某必须三天之内与法院取得联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否则法院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此后的第三天,刘某主动联系了承办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偿还了欠款6万元,同时,约定余款于2019年9月14日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