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一涉恶团伙因暴力讨债获刑

2019-06-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895℃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日前,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典型涉恶类案件,被告人刘某某等4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某成立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为依托,雇佣王某等3人帮助其实施高利放贷违法活动,在索取本息期间,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且4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组织严密,有分有合,采取喷漆涂字、携带凶器打砸玻璃、割坏塑料大棚等破坏生活设施的方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里。

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等因素,龙山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次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