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吴忠 6月26日电 记者申东 今天,由宁夏吴忠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宁夏首例特大生产制毒物品案件在利通区人民法院宣判,陈某某等8名被告分获有期徒刑14年至7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该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个系列制毒目标案件之一,吴忠市公安机关主侦案件代号为“11.25”,从2017年11月25日立案侦查,至2018年3月27日全案攻破,历时4个月。4案共摧毁4个制毒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现已成功逮捕28人。这其中宁夏吴忠一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批捕12人,目前提起诉讼8人,其余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为4案中战果最丰富的一案,也为湖北两案侦破提供了重大线索。
该案犯罪嫌疑人主要来自江苏,制毒物品来源地涉及全国6省区,犯罪分子自2017年8月底即着手准备实施制毒犯罪,但为掩人耳目,他们不远万里由江苏潜入宁夏,处心积虑把生产厂址选择在宁夏吴忠青铜峡市牛首山区,从外地采购运输制毒原料和生产设备,经过伪装后,公然进行制毒生产。然而其行踪再诡秘也难逃公安机关追查,破案后全部落网。
宁夏、江苏2案共缴获制毒物品羟亚胺113公斤、邻酮869公斤、溴素823公斤、盐酸395公斤,生产原料四氢呋喃2070公斤、氨水4554公斤,以及大量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现金等。湖北黄石、宜昌两案共缴获毒品氯胺酮(K粉)33.6公斤、制毒物品羟亚胺155公斤及两套完整的制毒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