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中院判处9名毒贩死刑

2019-06-30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6℃

法制网讯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 6月18日,湖南省邵阳中院对被告人黄某苑等20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苑等5人因犯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处以死刑,另5人被处死缓、3人被处无期、7人被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黄某苑与彭某系小学同学,彭某因赌博向黄某苑借高利贷未还,黄某苑便与彭某商量制毒“搞钱”。在彭某的安排下,刘某联系了陈某薄物色制毒场所,并选中了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金水村梨子冲的金石铜矿工棚作为制毒场地,用于制造氯胺酮。自2016年7月至案发,黄某苑等人运输、制造氯胺酮粉末及固液混合物共计1200余千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苑等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运输、制造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制造毒品罪,且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巨大,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20名毒犯,10人被处死刑或死缓,司法对毒品犯罪打击之严厉可见一斑。然而,这不是开始,更不是结束。

早在今年5月16日,邵阳中院对被告人黄正坤等18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黄正坤等4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处死刑,另5人被处死缓、4人被处无期、5人被处十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邵阳中院连续宣判两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38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19人被处死刑或死缓,另19名被告人被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拉开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司法“破冰行动”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