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用孪生姐姐身份证进站被罚500元

2019-07-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28℃

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赵雅婷 陆思宇 7月18日上午,一名试图冒用孪生姐姐身份证进站乘车的女性旅客被广东深圳铁路公安处东莞火车站派出所查获。

“警察同志,请你帮帮我,为什么我刷身份证进不了站?”上午11时左右,一名穿着黑色上衣的女子在东莞火车站进站口多次刷票进不了站后,向正在值勤的民警求助。

民警接过该女子的身份证和车票,核验后确认票证信息一致。随后,民警仔细观察该女子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发现该女子和照片上的女子有些许不同,便询问该女子身份证是否其本人的,该女子支支吾吾,一会说是自己的,一会又说可能不是。为了不影响其他乘客进站,民警将该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询问,该女子承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原来,该女子姓张,27岁,广东梅州人,现住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今年初,张某身份证遗失,一直没有回老家补办,为了方便乘车,张某想到自己和姐姐是孪生姐妹,长相相似,想着可以拿姐姐的身份证蒙混过关,进站乘车。

最终,张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深圳铁路公安处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铁路公安提醒:身份证遗失可以到火车站指定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切不可贪一时方便,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