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玩具枪抢劫首饰店获刑

2019-08-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790℃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邹建美 男子因输掉彩票产生抢劫想法,遂发生了一起持玩具手枪抢劫首饰店的闹剧。近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某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51岁的严某某,系吉林省辉南县人,具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因家庭生活拮据,且法律意识淡薄,严某某曾于1997年及2004年分别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三年。

4月1日,严某某购买彩票输光了钱,有过“前科”的他,立刻想到了抢劫这一方式。当日16时许,严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把绿色玩具手枪,带着黑色鸭舌帽和口罩乘车前往磐石市某首饰加工店。进店后,严某某持玩具手枪威胁店主,并砸碎柜台抢走大量金银首饰及手拎包一个,后经鉴定,被抢首饰价值15万余元,包内含现金人民币6000余元,秘鲁币1000元等。实施抢劫后的严某某并未逃离太久,仅17小时,就被警方抓获,并追回被抢首饰及部分现金发还被害人。

磐石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量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