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 杨宝红 “希望这一次是你犯罪生涯的最后一次,像你在法庭上陈述得那样,正常工作与生活,好好赡养老母亲。”近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刚当庭宣判完一起盗窃案后,深情寄语被告人杜某,杜某则低垂着头,连声说着“谢谢”。经调查,这已经是杜某第五次因犯盗窃罪、诈骗罪接受审判了。
8月28日上午,在第五审判庭,席刚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杜某犯盗窃罪一案,莒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莒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依法为被告人作辩护。本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网友打开网站即可观看庭审现场。
凭借着娴熟的审判经验和高超的驾驭能力,经过半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席刚依法查明了被告人杜某的犯罪过程和犯罪事实,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杜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杜某将违法所得三千五百元退赔被害单位莒县某酒店;将违法所得一千八百元退赔被害人古某。
近年来,莒县法院全面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出台了《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院庭长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院审判管理工作更好发展。2019年以来,莒县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3356起,占全部员额法官办案数的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