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

2019-09-30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52℃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罗莎莎

一名普通的清洁工花了4800万元在房地产公司买下5套预售房产,在支付完购房款后,既不主张交付又不办理权属登记,却在该公司成为被告时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交付房产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最终,经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查实,该公司及曾为该公司法人代表的孙某通过循环转账、累加金额的方式造成支付大额购房款的假象,欲通过打“假官司”来实现非法目的。

高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根据查实情况,将涉案的600余笔转账记录一一整理,并形成审查报告,后经讨论认为孙某某一案确为一起虚假诉讼案件,遂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因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检察机关一并将案件线索同步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最终,孙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所在的公司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罚金20万元。

这是9月10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之一。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2017年至2019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涉及金额19.11亿元,移送犯罪线索236件291人,办理了扬州某医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刘某等人与某破产企业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目前,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着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汪莉介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利用宣传周、开放日、巡回走访等方式加大宣传,并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小程序等方便群众举报虚假诉讼,还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案源信息互相、案件线索移交机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虚假诉讼,江苏检察机关还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检察监督的多种手段,对涉及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到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秩序中的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建议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处罚;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踪,以刑事打击提升监督质效。

“目前,省检察院根据全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正在组织研究制定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提升办案规范化。”汪莉表示,省检察院还在全省范围内选出11类55个专业化办案组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

“此次发布的6个案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涉及到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出席发布会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展现了江苏检察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定,亦是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在遇到虚假诉讼时可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