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洪诗波 张泷
原告李某芬与谭某浩离婚纠纷一案在彭水县法院开庭。庭审之前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庭审期间,法院查明,登记在夫妻双方户口簿中有两个女儿,李某芬诉称大女儿并非与谭某浩共同生育,二儿女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育,且平时谭某浩具有赌博的恶习且对家庭严重不负责任,所以夫妻二人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的正月十四,李某芬负气带着两个女儿离家出走,不辞而别。谭某浩突然接到李某芬索要二女儿抚养权的民事起诉状后,无法接受。庭审过程中,谭某浩情绪异常激动,且多次与李某芬发生语言上的冲突,不断插话发言,扬言誓死要争夺二女儿的抚养权。审判员多次予以制止。
考虑到两个女儿年龄较小,轻易判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庭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谭某浩态度恶劣,且不听从调解人员的指挥和劝阻,强行从李某芬手中抢夺二女儿,现场一度混乱。审判员随即终止调解,为维护现场秩序,审判员要求谭某浩退出人民法院办案区域,谭某浩拒绝退出并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推搡,并暴力袭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审判秩序。
今年5月,彭水县法院对谭某浩违反法庭规则、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
法官提醒,法律是严肃的,审判活动是权威的,审判法庭是庄严的,任何人都需要尊重审判人员,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既然选择了由法院来定分止争,就要以法治的方式处理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当诉求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和理性方式来表达,以极端方式发泄不满则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和破坏,依法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