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赌养黑以黑护赌28人获刑

2020-08-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848℃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鹏等28人涉黑案,并于8月4日公开宣判。该案是海东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起涉黑案。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法院依法判处该涉黑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某鹏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充当“保护伞”的马某中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王某鹏先后纠集王某伟、崔某明等人,在平安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团伙。2012年前后,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王某鹏为首,成员众多,骨干成员稳定,有一定组织纪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进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30多次。

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该涉黑组织在平安周边地区大肆开设赌场长达9年,获利400多万元,试图控制非法赌博行业,以赌养黑,以黑护赌,不断壮大势力。同时,持械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多人轻伤、轻微伤。通过暴力犯罪行为大肆造势,拉拢公安民警充当“保护伞”,在公共场所挑衅、殴打警察,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

马某中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案件侦办时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的犯罪和他人实施的犯罪,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到追诉,其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

历时6天庭审后,循化县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并结合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某鹏等26人自愿认罪认罚,其中25名被告人预交罚金并退赔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