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积怨一朝化解当事人息诉罢访

2020-10-21 来源:法制网 热度:73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斌 本报见习记者赵婕

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检察听证促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长达6年的刑事申诉案,以检察听证化解积怨,推动息诉罢访;一起行政争议监督案,以检察听证查清事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听证5个典型案例。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说,此次选取了涉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个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是近两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开展听证工作的优秀范例,充分体现了检察听证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达成刑事和解案结事了

江苏陈某故意伤害案。2019年9月,陈某与其同事李某因工作原因在公司厂房内发生争吵,后双方使用多层板相互扔砸。其间,李某被陈某砸中面部,造成面部两处骨折损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为化解该起纠纷,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7月召开公开听证会。

通州区检察院在听证会召开前,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双方当事人、侦查人员作为参加人。听证会由院领导主持,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侦查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听证员进行提问与评议,听证流程公正透明、规范有序。

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听证员评议后认为该案符合不起诉适用条件。通州区检察院采纳听证员意见,于2020年7月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该起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会讨论司法救助

浙江孙某刑事申诉案。2012年4月,王某约见网友孙某,被王某丈夫俞某发现,俞某纠集多人前往二人见面地点。王某示意孙某离开,孙某从二楼坠地,导致颅脑重伤。孙某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未果,向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未获支持。孙某不服,开始长达6年的上访。2020年6月,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相关参加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说明了孙某受伤与俞某行为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听证员经过提问与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监督的处理意见,孙某当场提交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此外,鉴于孙某丧失劳动能力,听证会还设置专门议题讨论司法救助事项,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方案。2020年6月18日,慈溪市检察院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化解了当事人多年积怨。

平息争议维护司法公正

安徽李某与姚某、牛某委托合同纠纷案。牛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承诺如未按期还款,牛某和妻子姚某房屋由张某的朋友李某代理出售。后因未按期还款,李某于同年5月将房屋以30万元出售。2018年1月,牛某夫妇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返还房屋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法院认为房屋计税价格为43.7万元,判令李某赔偿13.7万元。李某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于2019年12月向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因该案存在较大争议,庐阳区检察院于2020年5月召开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在听证会召开前,向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邀请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研究专业疑难问题。经过当事人陈述、原案件承办人发表意见、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环节,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法院的民事判决结果合法,不涉及“套路贷”等刑事犯罪。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于2020年5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双方当事人均对监督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案结事了。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吉林李某等3人与某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等单位行政争议监督案。2014年5月,李某等3人经营的机械厂厂房被吉林省白城市相关行政单位强制拆迁,并扣押了机械设备。李某等人在2018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单位赔偿其机械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一审法院认为该案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裁定不予立案后,李某等人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被法院裁定驳回。

李某等人认为该案属不动产案件,应适用最长20年的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不当,于2019年9月向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由于该案分歧较大,白城市检察院于同年11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了解了申请人的真实想法,相关部门出示了补充材料,证明各项损失已经给付。听证员发表意见,释法说理。申请人认识到法院裁判的正确性,表示息诉服判。相关单位同意申请人自行取回机械设备。白城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能适用关于不动产的起诉期限的规定,李某等人申请监督的理由不成立,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履职案。2019年10月,南沙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盲道被损坏、违法占用,导致视力残疾人士出行不便,社会公益受损,将案件线索层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批立案。立案后,南沙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2家行政单位可能未履行对于辖区内盲道建设、养护的监管责任。该案涉及公益诉讼新领域,南沙区检察院在2020年5月召开公开听证会。

南沙区检察院邀请建筑学专家、行政法学教授等4名听证员参会,并邀请残联代表和新闻媒体旁听。经过案情介绍、各方发表意见、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程序,促使有关单位心平气和接受监督。

南沙区检察院向12家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后,行政单位都已整改并回复,第三方评估显示整治效果良好,盲道障碍基本排除,推动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