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罗莎莎 10月2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情况,并集中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2020年1月至9月共立案侦查31件35人。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昕水介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进行了调整。目前,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对象限定为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案件范围也限于在司法活动中涉嫌触犯14个罪名的案件,涉及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徇私舞弊减刑、刑讯逼供等。
“涉及这14个罪名的案件大多发生在特定诉讼环节和场合,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并进行侦查,从而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同时这也是对纪委监委职能的配合补充,有利于提升反腐败整体效能。”俞昕水说。
据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少飞介绍,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以省检察院为主导、设区市检察院为主体、基层检察院为基础的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的侦查办案格局。案件线索由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同收集,向省检察院备案,各设区市检察院立案前向省检察院报告。同时,省检察院统筹全省检察机关侦查力量调配,并加强办案指导,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异地交办、专班专办,确保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