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透露,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6·18假冒央视名义非法活动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介绍,这起案件是中央电视台举报反映“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开展活动,涉及北京、四川、山西、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省份,专案组冻结涉案资金210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2019年7月,洛阳市“扫黄打非”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一起假冒央视栏目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台。
洛阳市“扫黄打非”办等部门侦查发现,“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冒用中央电视台名义在多地开展活动。公安机关先后在洛阳、深圳、北京等地抓获刘某、史某、陈某、李某,缴获摄像机、伪造公章、委托书、证明函、空白合同等有关物证材料。
进一步侦查查实,陈某、刘某、李某等人在北京大兴某影视城设立“CCTV《爱心中国行》栏目组委会”,假冒央视栏目,分别以北京总部负责人、制片人兼副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身份,在多地实施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