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申东 通讯员黄雨霖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红青等3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红青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徐彦武等3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追缴违法所得1353.5万元、骗取金融机构的2.069亿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150.46万元。
据了解,以杨红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吴忠市利通区多年,先后开办卡卡都迪厅、卡卡都浴宫、慢摇吧KTV、典当行、小额信贷公司,大规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强迫交易、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多次向他人行贿逃避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吴忠市公安局多次面向社会发布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公告,明确举报重点。公告一经发出,便收到了多条涉黑涉恶线索。面对如此猖獗的犯罪团伙,吴忠市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8·28”专案组。
经查,2011年4月以来,杨红青陆续注册成立的宁夏恒辉小额贷款公司,极大地推进了其犯罪手段“转型升级”。为扩大组织规模,杨红青一方面招募、拉拢、吸收了吴忠市内具有一定恶名的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暴力讨债;一方面高薪聘请了懂会计、金融知识的专业人士充当“智囊团”,为组织攫取非法高额利益出谋划策。在该组织的精心策划下,不断有受害人落入其布置好的陷阱中。
受害人谭某某因扩大生意规模向杨红青贷款数百万元,并拿自己名下的一个停车场做抵押。一年后,谭某某突然接到该公司电话称,其贷款的利息已经累计超过1000万元,要求尽快偿还。此后,谭某某经常被“打手”上门催债,或请到公司内“谈话”,家人也经常遭遇堵截。最终,谭某某只能将高出本金几倍的停车场给杨红青用于还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前后,杨红青与被告人杨红明、王淑霞以开设“游戏厅”为名,从事赌博犯罪活动。被告人杨红青在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后,在吴忠市利通区开设了集住宿、洗浴、娱乐为一体的卡卡都浴宫,并在卡卡都浴宫长期组织卖淫。杨红青雇佣一批保安在卡卡都充当打手,多次无故殴打他人。
2009年4月以来,杨红青为解决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多次带领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100多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逐步形成了以杨红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1年4月份,杨红青为逃避打击,攫取更高的非法利益,先后注册成立宁夏恒辉小额贷款公司等一批空壳公司,通过骗取银行贷款,多次向他人高利放贷并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虚假诉讼等非法手段索要高利贷。
杨红青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做大做强,多次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与其背后的“保护伞”密不可分。今年4月,杨红青案背后最大的“保护伞”——吴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吉贺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吉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51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4月,张吉贺先后利用其担任盐池县委政法委书记,盐池县公安局局长,同心县委政法委书记,同心县公安局局长,吴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杨红青等13人给予的现金共计251万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作调动、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等方面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