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吴婷婷
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诉前公告案件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整改4件,采纳整改率100%,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
一组数据,凝结着椰城检察人的心血和汗水。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该院将公益诉讼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突出办理精品案件、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三管齐下”,全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海口样本。
打造公益诉讼精品案件
海口琳雄物资工贸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多次被查出铜绿假单胞菌、霉菌等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受到5次行政处罚仍未改正。为此,海口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消除侵害公益危险,得到法院支持。该案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弥补了行政手段不足,对全国范围包装饮用水行业规范生产、保障消费者饮用水安全卫生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办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活动评选中,海口市检察院诉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排名第一。
李思阳说,海口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有多个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件主要聚焦在野生动物、冻品系列、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在全省入选高检院4件典型案例中,海口市检察机关有3件入选。该院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问题,深入开展“增绿护蓝”“四个最严”“守护海洋”等专项行动,专门出台《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方式
2020年7月2日,经海口市检察院多次争取,《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出台,创新性规定财政支持办案经费、检察建议同步抄送监委等事项,保障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刚性。
“海口市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建立协调工作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市委在《关于学习并研究落实〈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报告》上作出的批示,与海口海事法院共同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海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曾德星介绍。
7月10日,海口市检察院、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以及广西北海市检察院联合举行《关于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云会签”仪式,构建琼州海峡与北部湾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司法保护屏障,共同维护祖国美丽海洋。
7月14日上午,以最高检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海口市检察院、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公益诉讼交流座谈会,共同研究如何形成双向合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据介绍,海口市检察院建立案件线索发现、及时移送和协查等工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各业务部门工作相融合,强化内部力量和资源整合。该院还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能力,建立公益诉讼指挥平台,打造高度集成、便捷智能的指挥平台,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提高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
2020年11月5日下午,海南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海口市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们来到海口市检察院,重点了解案管服务中心、公益诉讼工作平台的功能,并观看该院公益诉讼宣传片。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主动担起普法责任,以多种形式对公益诉讼进行宣传,扩大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曾德星称。
记者注意到,海口市检察院通过在传统报纸杂志上投稿,坚持个案宣传与经验总结相结合,利用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利用新媒体平台,以视频、动图、图片等形式推出新媒体作品,增加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
此外,海口市检察院还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各新闻媒体获取更多公益诉讼线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公益诉讼宣传策划,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海口市公益诉讼工作措施实、力度大、办案质量高、宣传工作好,效果显著,为全省公益诉讼提供了经验和模板……”赴海口市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进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