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85人,总体结案率达100%,位居深圳法院前列,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100%,顺利实现涉黑涉恶积案清零。
福田法院先后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方案,实现工作边推进边提升。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完善财产刑移送执行无缝对接,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周期。
该院深入推进“打伞”工作,受理并审结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6件6人,妥善审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首起由检察机关侦查的涉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厉制裁“套路贷”新型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恶组织卖淫团伙、涉恶诈骗团伙等重大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全面强化“打财”高压态势,判决罚金、责令退赔、追缴、收缴累计金额逾3839万元,移送执行标的逾2411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1.29%,已执行案件应上缴国库款项入库率100%。
为推动长效常治,该院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坚持分类处理,明确责任分工,高效处理反馈,累计移送有效线索10条,交办线索函复率达100%。围绕扫黑除恶重点领域管理漏洞、隐患风险等问题向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13篇,提出具体建议54条,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质效,该院组建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通过集约化办案加强审理质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杜绝人为“拔高”“降格”,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