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15日电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淘宝网店“Zippo”打火机真假混卖,消费者买到真货算侥幸;朋友圈售卖“进口口罩”实为“三无产品”……今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上述制假售假案例,并介绍该院近一年办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相关情况。
数据显示,2020年,普陀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类案件22件76人,审查起诉19件41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00万余元,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经营罪。
从这些起诉案件中可以发现,互联网已逐渐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手段和渠道。当前,随着网购方式、通讯软件、支付方式的多元化和便捷性的提升,不法分子更倾向于利用网络隐蔽性、虚拟性等特点实施犯罪,销售渠道也从淘宝平台等发展至微信朋友圈、微店、直播间等新型网络形式。还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寻找货源或在网络上购买制假原材料。
此外,共同犯罪人数占80.5%,尤其在制造环节,行为人很难单独实施完成。从查处情况看,多起案件均呈现产、供、销链条式犯罪模式,这种现象与产品本身为居民常见消费品的属性有关,对居民需求量大的产品,行为人更容易在分工明确的产业化制售模式下获取更高的非法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我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今年年初,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在全市率先试点,整合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做实、做细、做精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晓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