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余冲 廖剑锋
近日,广东省清远连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盗采稀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据悉,犯罪团伙在3个月的时间里非法盗采稀土矿石量8万余吨,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539万元,非法开采析出的稀土氧化物价值1072万元。
2020年1月20日,连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收到市自然资源局移交大路边镇某村非法盗采稀土矿案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由于案发地处于山区,地形复杂,嫌疑人身份不明且警觉性高,给办案民警调查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
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并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对周边进行侦查布控,经一步步抽丝剥茧,一个以郭某聪(男,49岁,广东省江门市人)等人为首的非法盗采稀土矿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办案民警深入调查,逐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框架及犯罪事实。2021年5月13日,该大队组织警力兵分多路到江门市、广州番禺区等地,一举将涉嫌非法采矿嫌疑人郭某聪、梁某炎(男,53岁,广东省江门市人)和邓某斌(男,34岁,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人)3人抓获。
经审讯,郭某聪等3名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该犯罪团伙于2019年5月至7月期间在连州市大路边镇某山区非法盗采稀土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该地段非法盗采稀土矿石量84249吨、稀土氧化物71.36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1539万元,非法开采析出的稀土氧化物价值人民币1072万元。
目前,郭某聪等3名嫌疑人已被连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