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陈建民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完成一宗群体性讨薪案件,帮助13名务工人员顺利讨回欠薪金额20余万元。
2019年,受援群众与聊城市某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外架施工单价,除去所支人工费和租赁费外,剩余款由该单位核实后支付,但该单位只支付了部分施工费用,余款20余万元迟迟不予支付,双方多次交涉未果。
作为群体性维权事件,接市长热线、劳动监察转办通知后,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受援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将案件指派给山东丽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兴龙承办。
由于该案距今时间已较长,调查困难,而受援群众证据意识差,没有基本的施工合同等直接证据,只有少量的复印件等材料,且当事人人数较多,工程经过多次转包,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每次转包操作也极不规范。该工程项目经审计,审计报告显示,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超出审计数额,该单位以此拒付工程相关款项。
援助律师第一时间和受援群众取得联系,经沟通,查看其保留的证据材料,大部分为复印件,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结算的相关材料。因本案在劳动监察处有登记,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联系有关单位,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当面协商,由该欠薪单位负责人提交了一份书面情况说明。援助律师发现该份说明载明了“在2019年春节前,全部结清人工费(有受援人领取工费手续单据)”,加盖了单位公章,可以和受援人掌握的收据复印件相对应,援助律师确信这是双方核对工程量和工程款的相关证据并确信存在核算事实,针对这一案件关键点,继续梳理出三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经过,证据确实、充分。
援助律师和受援群众沟通后,一方面增加了他们解决问题的信心,同时了解到受援群众也有调解意愿。遂将本案提请法院诉讼解决,向承办法官说明上述代理意见。根据援助律师梳理的证据材料和代理思路、法律依据,最终,经多次向被告单位沟通,双方在开庭当天确定同意调解结案,被告该单位同意于2021年6月30日、7月30日前分两次结清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