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近日,在大连港湾海关和大窑湾海关的共同监督监管下,最后一批次固体废物成功退运出境。至此,由大连港湾海关查获的1423.8吨固体废物已分批全部退运出境。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今年以来,全国海关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高压态势,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货物管控,加快退运流程,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
前不久,大连港湾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一批申报品名为“扇贝壳”的货物,现场散发着异味,普遍存在壳体破碎、沾染泥污的现象,大部分还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疑似为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海关关员随即进行取样送检。
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该批货物为扇贝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外观特征脏污,判断货物并未在境外进行清污等专业处理,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大连海关缉私局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将该批货物退运出境。
“我国自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为确保进口固体废物彻底清零,我们在口岸各环节严格把关,不断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走私的分析研判,严格申报单据审核,提升现场业务人员鉴别能力,对可疑货物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及实验室鉴别,坚决将有害固体废物拦截在国门之外。”大连港湾海关驻和尚岛办事处查验科科长任虹源表示。
8月13日,天津太平洋码头,在天津东疆海关关员的现场监督下,126.9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劣质煤焦油被装船退运。据了解,某企业分别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进口两票煤焦油,东疆海关进行现场查验并送专业机构进行固废检测,鉴定结果证实实际货物为劣质煤焦油,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东疆海关缉私分局遂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出具责令退运决定书,责令相关进口货物退运出境。
近日,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现场关员的监管下,两个装载有46.7吨“洋垃圾”的集装箱从佛山三水港装船退运出境。据悉,佛山海关三水办事处现场查验关员对一批申报品名为“不锈钢”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规格大小不一,包装凌乱,存在大量金属碎屑,且整体潮湿,表面附着有大量黑色油污,疑似为固体废物。现场关员遂取样送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批货物来源于镍铬系不锈钢材加工时形成的余料尾料,危险废物含量超标,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今年以来,佛山海关驻三水办事处已退运“洋垃圾”14批次,重528.5吨。
7月31日,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退运一批总重18.42吨的“洋垃圾”。大鹏海关在对某船公司申报进口的空箱进行查验时发现,柜内装有一整箱使用过的塑料袋,表面脏污不堪、散发出阵阵异味,内部残留液体已腐臭并附着不明杂物。海关人员随后对这批塑料垃圾取样。经鉴定,该批货物为未经清污处理的塑料薄膜,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法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海关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