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检察院把违反“三个规定”视为案件进行严肃处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
加强“三个规定”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将“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纳入院党组、党支部及全院干警集中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学习、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全院干警认真领会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具体内容,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意识不断增强。
依托平台,全程留痕。2021年开年,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全体干警坚持每月必报。按照“逢问必录”原则,全面、如实记录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院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部署“三个规定”各项工作,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体系。院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办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
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内网、“两微一端”官方媒体、手机彩铃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相关文章链接,提高广大群众对“三个规定”的认知度,有效地减少了“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现象的发生。领导干部带头填报,以身作则加强宣传引导,让干警打消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由“要我填”变成“我要填”,提高如实填报的主动性。真正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打造成防止司法腐败的“隔离墙”,保护检察干部的“防火墙”,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新阵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为深入持久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李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