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黑龙江省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法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思想教育确保到位。院党组坚决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及年度重要任务,院班子成员先后7次对“三个规定”相关文件进行宣讲,全体干警签订了个人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引导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三个规定”是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监督管理确保到位。为推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落地,该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行为底线,实施“一案一记录”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办案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按月对记录通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断加以改进。
考核追责确保到位。院党组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做为检务督察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考评的重点工作。对不如实记录填报的干警,取消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与当年绩效考评工作相挂钩。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院干警累计填录重大事项报告25件。该院干警每月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主动填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实现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