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固始县人社局举行城乡居民养老金以案促改工作会议,30多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参加。会议现场,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为协管员敲响了警钟。
2021年初,检察官在办理该县沙河铺镇王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王某身为村干部,从2011年至2019年,利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的身份,挪用代收的400多位村民养老保险费20余万元,超过3个月未还。2020年5月以后,王某补缴了部分挪用款项,未补缴的直接退还给了村民。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21年2月,王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养老保险金是百姓的救命钱。基于县人社局对聘用村干部疏于监管带来的隐患,固始县检察院向县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县人社局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协管员规范履职,确保按时足额上缴代收的养老保险费;要求认真排查协管员代收的养老保险费相关情况,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国家的好政策落到实处,等等。还建议县人社局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充分保障百姓的利益。
“我们收到检察建议后,严肃认真地对待存在问题,立即排查整改。今天的以案促改会,就是要求每一名协管员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我们也会加强监督、定期排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约束。”在以案促改现场,该县人社局负责人表示。
刘立新 吴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