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检察机关查清制假售假的上游链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们一定尽全力配合。”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向某酒业公司告知权利义务时,公司负责人说出这样的诉求,并主动派人帮助鉴别涉案的假冒瓶盖。
今年1月,重庆市云阳县公安机关查获彭某涉嫌生产假冒四川某知名白酒案件,结合相关证据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生产假冒白酒所用的瓶盖供货方指向成都市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对该案线索进行追查,公安机关以二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立案侦查,经成都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后,指定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随后,该酒业公司负责人随承办检察官来到现场,但现场查获的假冒瓶盖数量无法真实反映犯罪嫌疑人的实际销售数量。两级检察院遂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将取证焦点集中在两名犯罪嫌疑人制造、销售假冒某酒业瓶盖的数量上。
同时,承办检察官主动与云阳县检察院沟通,强化跨区域案件协作,关键证据共享,调取到涉案人员彭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证据材料。经过仔细梳理比对,结合该案中同案犯供述及证人证言中的关键证据,最终锁定涉案瓶盖数量为3.5万余个。
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经对全案事实及证据的准确把握提出了量刑建议,并于近日起诉至法院。
查洪南 刘峥峥 杨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