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含“毒”,买的卖的都需留神

2021-12-16 来源:法制网 热度:53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冯金波 杨昀

“一个月瘦20斤!”“多次回购效果显著!”……在微信、电商平台售卖的特效减肥产品实为“新型毒品”,含多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近日,浙江省慈溪警方经过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宁波首起含管制药品“减肥药”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42人,查获涉案减肥药丸10万余包、300余公斤,扣押作案手机40余部,关闭涉案电商平台一个。

今年4月初,慈溪市公安局在涉毒人员的日常排查中,发现一名张姓女子尿检呈阳性,但张某坚称自己近期并没有吸毒,只是吃了一款外国某品牌的减肥产品。经第三方鉴定,该减肥产品以外国进口处方药为幌子,实际添加芬特明、咖啡因等管制精神药品,可致人食欲降低、体重下降且不同程度出现头晕、耳鸣、心跳加速等症状,部分人员甚至会出现焦虑抑郁、狂躁易怒等不良反应,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并对社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慈溪警方第一时间立案侦查,从向张某售卖产品的微商入手,成功在河南省安阳市抓获该减肥产品的国内一级代理商牛某,查封其国内仓库,当场起获涉案减肥产品300余公斤。

据犯罪嫌疑人牛某供述,其一开始通过一个外国留学的朋友了解到该“减肥药”有较好效果,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服用了该“减肥药”,发现确有效果后就打算做该“减肥药”代理商。通过对牛某销售网络的深入分析,一个涉及全国13个省市、有着近40名销售人员的有毒减肥产品犯罪团伙逐渐呈现在侦查人员面前。该犯罪团伙借助社交App,以及某电商平台大肆销售该减肥产品非法牟利。

7月底,慈溪警方抽调100余名精干警力奔赴各省实施抓捕,持续近两个月,至9月中旬一举将涉案成员全部抓获归案,成功告破此案。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查明,在大半年里,从犯罪嫌疑人牛某手上销售出去的减肥药就有五六千单,购买人数超4000人。“这款减肥药是按月来购买的,一个月30包,按代理等级的不同,定价从220元到1680元之间,利润非常可观。”大半年的时间,牛某就非法获利购买了一辆奔驰车,而另一名嫌疑人竟已在河南购买了一套房。

警方提醒,部分微商在不知道产品成分是什么的情况下,看到好赚钱就跟着卖,很容易涉嫌贩卖毒品罪。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为了追求所谓的“瘦”而盲目乱吃药物、乱用来源不明的有毒减肥产品,不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还容易被烙上吸毒史,对今后的生活、工作、出行等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