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毛俣
今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不断发掘日常执法亮点,创优执法监督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案件管理系统、法制民警捆绑考核机制、执法专家会诊把脉等“三驾马车”,在防范执法风险、压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上下苦功,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数据赋能
沭阳县公安局紧盯一线执法“痛点顽疾”,创新研发应用“物联网案件管理系统”,通过电子标签关联案件卷宗,对卷宗流通各个环节进行数据采集、盘点定位、分析研判、预警提示和动态管理,有效解决卷宗乱放、容易丢失、超期办理、交接责任不清等问题,实现对每起案件从受理登记到结案归档整个过程的流程化、闭环式、智能化管理,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通过使用物联网案件管理系统,全局在案卷管理及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质态得到较大提升。”沭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金龙介绍,该系统运行以来,“车内卷”“抽屉卷”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2天,涉法信访投诉同比下降15.8%。
该局还从海量执法数据中筛选问题警情和案件,对警情类别、报警次数、报警时间段和案件类别、办案期限、人员处置重点要素进行评估风险,根据风险高低赋予相应的分值,并对各项分值进行累积分析研判,通过深挖数据价值潜能,发挥数据实战效益,实现提前预警、精准处理执法风险。该工作法获评2020年宿迁市公安机关十佳优秀技战法,并被江苏省公安厅推广应用。
捆绑考核
沭阳县公安局创新运用常态化法制员考评机制、四个主体履职机制以及法制民警捆绑考核机制等“三项机制”,建立执法责任、执法问题清单制度,厘清压实各个环节执法主体责任,倒逼执法民警主动学习和强身健体。
该局围绕提升执法整体质效的总体目标,完善查究问责制度,厘清压实法制员、所队长、法制民警和分管局领导四个主体责任,即法制员负责所队日常执法监督管理,所队长牵总所在单位执法成绩,法制部门负责全局执法绩效,分管局领导统筹协调全局执法工作。
“针对在各类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督察会同法制部门共同抽丝剥茧找到问题根本,锁定问题第一责任人以及连带责任人,及时提请局党委追责问责,确保做到促落实、严规矩、尽手段。”沭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魏兵说。
为倒逼法制民警对片区的日常执法工作尽到指导、审核、监督之责,该局将全局所队划分为六个片区,每个片区根据工作量与2至3名法制民警进行包片捆绑考核。将片区所队的综合执法质态与法制民警评优评先资格挂钩,实现执法工作同步推动、落地监督、捆绑考核、联动奖惩。
沭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爱忠介绍,为规避捆绑考核可能导致法制民警与包片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情况,包片民警可以根据片区执法发现的问题,通过《“沭”法进行时》栏目进行执法问题晾晒、深入分析原因、点明规范做法,进一步推进“教科书式执法”。目前,已制作16期,曝光典型问题70个,正面规范示例8个。
定期会诊
今年以来,沭阳县公安局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执法问题的单位及个人,每周列出一家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一名履职不力的法制员和一名办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民警名单,由督察大队牵头常态化开展“三个一”问责约谈会。
其间,单位负责人、法制员、办案民警分别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督察部门根据问题情况分类追踪,对可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督导、对暂时无法整改的持续监督谨防再犯,分管法制局领导、法制部门、督察部门例行参加约谈落实会。截至目前,共有9个单位、个人被约谈,整改问题13个。
此外,每月组织执法绩效后五名单位召开“点评帮助会”,从各单位警情质态、案件质态、平台应用质态等方面进行整体剖析,并就每个失分点进行解读,避免被点评单位在下个月度的执法检查中被重复扣分。与此同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第一责任人,要求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表态,对同一执法年度被约谈多次的单位,将提请局党委研究,对所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责令辞去职务或予以免职。
针对检察监督、省市执法检查及该局内部巡查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他们严格按照《沭阳县公安局“一案一议”工作规定(试行)》实行“一案一议”,由分管领导召集督察、法制、政工等部门联合“会诊”,当面纠正问题,定向强化培训提升,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不断提升全体民警分析研判水平。
“‘一案一议’是通过以往问题案例警示民警不断汲取教训、检视自身,避免再犯,防范未然,不断推动执法办案能力的提升。”魏兵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