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运输公司承接了中石油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部分油品的运输业务,程某正是这家运输公司派驻在浙江省台州市的驾驶员,他和同事许某共同负责从油品存放点将油运到中铁各局在台州的施工工地。
程某在一次运输过程中意外发现,从油库出库的柴油是以吨为单位计数,每吨1220升左右,而中铁各局工地接收柴油是以升为单位计数,吨升比固定为每吨1190升,出库和接收之间的吨升比不同,如果有心操作,每吨都可以剩余30升左右的柴油。
程某敏锐地察觉到,公司与中铁各局工地所签订协议里的吨升比,是按照全国平均气温水平确定的,但由于南北方气温差异,台州地区夏季气温较高,热胀冷缩会导致等质量的柴油在南北方的体积不同,于是就多出来了这一批“正规”的柴油。
程某把这个意外发现告诉了许某,二人渐渐地动起了歪心思,既然是多出来的油,不上报公司谁也不知道,不如自己私下卖了赚点外快,二人一拍即合,干了!
由于工作调动,许某离开了台州,二人商定由程某负责具体操作,事成之后五五分成。每次卖油之前,程某都会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开油罐车的凌某,商定好时间、价格后,程某向油库报备凌某所开的油罐车车牌号,以自己来不及送让买方自提的名义,将多出来的油从油库卖给了凌某。
作案手法已然水落石出,但是这凭空多出来的油,究竟应该归谁呢?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经审查,按照中石油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的油品运输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因温度变化等导致的油品体积变化,由运输公司自负盈亏。某运输公司表示,公司的要求是将多出来的油品到公司报备,由公司统一处理,由于台州地区的业务是公司新拓展的,缺少对应的监管,全凭员工自觉,程某2019年还报备过几次,2020年就没有报备,这才让程某、许某二人钻了这个空子。
2020年10月,相关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凌某无法提供油罐车内柴油的有效来源及对应凭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就此东窗事发。
经查,从2020年5月开始,短短4个多月,程、许二人非法侵占公司50吨柴油卖给凌某,从中非法获利21万余元。凌某作为油罐车司机,对于油价了如指掌,别人主动兜售的低价油肯定来路不正这一点,其实他也心知肚明,但就为了赚点利差,收购程某的柴油十余次,用于自己工地上使用或私下转卖给了他人,从中获利2.7万余元。
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程某、许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作案期间负责台州地区的油品运输工作,也正是基于运输、经手油品结算填报的职务之便,不报、少报多出的柴油并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凌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该院依法向黄岩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于近日作出宣判,鉴于许某、凌某主动投案,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回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谅解,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三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范跃红 陈碧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