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有些特殊的盗窃案件,当事人是个本该前途光明的在校大学生。面对这种情况,该院没有直接一诉了之,而是创造性地设置了三个月的考察期和相应的考察标准,如果当事人在考察期限内悔罪认罪、积极上进,该院就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当事人通过考察,被检察机关不起诉。大学毕业后,这个学生成了一名教师。
该案是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雏形。据了解,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索先行者,南京市检察机关近三年共对365名未成年人适用了这项制度,适用率逐年攀升,除1人因违反考察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截至目前,364人无一人再次犯罪。
3名聚众斗殴的高中生考上了大学
2020年,正在读高中的小田与小汤、小史在网络上发生口角,而后怒火蔓延到了现实生活中。互殴中,小田致使一人失聪。三人知道闯下大祸,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法医鉴定,被害人伤势已构成重伤。
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法院和教育局共同会商,了解到三人属于初犯、偶犯,在校表现好、认罪态度好,决定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对于小田,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社会调查情况以及小田犯罪后表现,经《社会调查与评估手册》评估,决定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对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要审慎采取严厉的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予以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徐莉表示,为了精准推动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南京大学研究制定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与评估手册》,涵盖11个方面98个问题,可以直观显示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的风险。
在对小田等三人宣告不起诉决定时,高淳区检察院确立了“稳定学业、圆梦大学”的帮教目标,联合班主任、家长、心理咨询师成立考察帮教小组,共同帮助孩子制定复习计划、调整心态。2021年高考,三人都顺利考入大学,高考后还积极参加社区法治宣传、投身防疫一线。
据了解,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地区案件特点,创新制定了《未检案件诉前报告制度》《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罪名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市所有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必须报市院审查,通过市院指导、两级院把关,保障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做、尽做、不漏做”,并就罪名和情节认定统一尺度,构建规范化、全流程的制度运行模式,严把附条件不起诉的“入口关”。
40名异地帮教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复工
“为什么办案人员常常对涉罪未成年人诉与不诉举棋不定?关键原因就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再犯风险性及矫治可能性难以衡量。”徐莉表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存在程序繁琐、工作量大、考察期长、跟踪帮教苦、被害人申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脱逃、再犯风险等一系列影响制度适用的难题,尤其是异地帮教难度更大,但是南京市两级院未检部门并没有因此而收紧“口子”。
16岁的小汪偷了路边店面近5000元。检察机关受案审查后,经不公开听证确认他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然而,小汪家在西北偏远农村,父母年收入仅2万余元,从西北到南京的往返路费,对他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大数目。多方探讨论证后,根据南京市检察院制定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异地协作实施办法》,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了小汪老家所在地检察院,开展跨省帮教考察。在两院帮教团队的长期系统帮教下,小汪不仅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在当地电力部门谋了一份工作,主动承担起家庭责任。
“当事人身处异地、距离太远,不仅面临脱逃的风险,也给跟踪帮教造成很大的困难。”徐莉说。为完善帮教制度,南京市检察院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异地协作实施办法》。近三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对53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采用异地帮教考察,其中40名帮教对象顺利复学就业复工。
“外包服务”多方位借力社会
“我现在正在爸爸的理发店里当学徒,想要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理发师,以后参加给老年人理发的公益活动。”小林乐观积极的话语,让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的干警感慨万千。
小林涉罪时年仅16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玄武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调查得知,由于缺少家庭关爱和有效教导,小林中学就辍学,在社会朋友的唆使下走向犯罪道路。检察官通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结合小林的认罪态度,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以社区的向阳花工作室作为基地,把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事务,整体外包给以公益律师、社工、专家、志愿者为主体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玄武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洁介绍道。
由于未检办案检察官人数较少,玄武区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帮教《外包手册》,要求精准开展帮教需求评估、全程帮教服务效果评估,并按服务时间节点细化各项服务项目要求。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只是第一步,如何进一步帮教、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才是一切工作的重点。南京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联动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正式命名南京市首批13家亲职教育基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5人,助力附条件不起诉中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管条件的优化。同时,南京市检察院与省内唯一一所专门学校合作,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的合作协议》,探索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合作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已将4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该校接受矫治。(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雒呈瑞 梅聃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