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雷霆万钧之势

2022-04-11 来源:法制网 热度:43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20年未见的鳤鱼再现洞庭湖、长江泰州段资源检测一网捕获120多条刀鱼、“微笑天使”江豚在长江中下游频频现身……一幕幕可喜的现象出现在长江流域,传递出“长江禁渔”行动取得实际成效的讯号。

曾几何时,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急剧衰退,多种鱼类难觅踪迹,引来多方重视。

2020年6月,公安部决定举沿江全警之力,开展以打击涉渔犯罪为主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即“长江禁渔”行动,为期三年。

2021年3月,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的出台,为抓好长江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武器。

“我们的工作目标很明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长江禁渔”行动主要通过打击震慑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捕”,通过综合整治让违法犯罪分子“不能捕”,通过宣传引导在社会上广泛形成“不想捕”的氛围,为长江十年禁渔赢得治本时间。

骨头先从硬处啃。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公安机关率先找准“难点”。

据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在长江流域呈多点分布态势。不法分子为规避查处打击,多在夜间作案,捕捞地点大多选择在偏远区域,并以隐蔽的江边滩涂、江心岛等水流平缓水域或执法船舶无法到达的浅水、汊江处为主。不法分子大多驾驶加载发动机的自用船、“三无船舶”、简易木筏,使用“绝户网”、便携式电鱼设备等工具作案。这给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工作带来了挑战。

公安机关针对长江流域线长面广、涉渔犯罪隐蔽性强等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渔”行动走深走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公安机关紧盯“捕运销”全环节,采取渔具来源必查、贩销渠道必查、隐案积案必查等“一案七查”措施,全力摧毁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万余起,打掉犯罪团伙900余个,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70余起重点案件全部告破。同时,明确办理非法捕捞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为精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

令行禁止,应出重拳。公安机关成立公安部“长江禁渔”行动举报中心,实行“7×24小时”全天候运转机制,针对每一条涉渔举报线索,第一时间部署核查,及时向举报群众反馈核查结果,并在江鲜消费旺盛时间节点,先后组织7批次88个暗访工作组对沿江268个区县、3242个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暗访,对发现的800余条涉渔问题线索逐一部署落地核查。

长江禁渔需要雷霆万钧之势,更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坚持,以健全的长效机制、完善的配套措施,巩固成果、持续推进。这离不开从相关部门到全社会的协调配合。

一方面,公安机关组织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推动长江航运公安局和沿江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合成作战,构建形成“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并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部署沿江公安机关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出动警力30万余人次。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主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组织开展涉渔“百日联合走访”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共走访退捕渔民、沿江村民38.5万名。同时,专门制作20万余份“长江禁渔”行动宣传海报,组织警力在沿江重点水域、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等区域张贴,并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向沿江群众发送禁渔公益短信,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长江禁渔工作,着力形成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局面。

2021年,通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综合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长江沿江15省市非法捕捞月均刑事发案数400余起,较前年下降近40%;公安部“长江禁渔”行动举报中心每月接到的有效举报大幅下降;在暗访场所增加的前提下,发现的问题线索占比下降近20%。

长江禁渔,保护的不只是鱼,更重要的是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在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长江禁渔”行动只是一个开始。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可持续发展内在动力,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