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国家文物局近日对外通报2021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2021年,全国文物系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紧盯文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精心组织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火灾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说。
数字显示,2021年,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351390次,发现文物违法行为340起,立案查处187起,责令改正153起。全国开展文物安全检查529129次,发现安全隐患80100项,查处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97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8起,督促地方拆除违法建设31起,行政处罚24起,责令改正73起,行政追责43人。
加大督察督办力度规范文物行政执法
通报显示,2021年,一批重大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这些案件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长治潞安府衙、安徽黄山许村古建筑群、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遗址、河南洛阳尸乡沟商城遗址、湖北襄阳城墙、湖南常德夹山寺、陕西渭南唐丰陵等。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近年来国家文物局设立了“12359”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平台。2021年,该举报平台接收各类举报信息1330条,核实受理文物违法问题线索193件。涉及浙江绍兴大禹陵、宁夏中卫明长城等一批违法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查处。
“通过对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地方党委、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提升,一些地方加强了文物保护力量,加大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投入,文物安全防范基础得到夯实。”宋新潮说。
据悉,目前,全国有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25万余处文博单位竖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得到强化。
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202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了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文物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出明确要求。
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丰硕
2021年,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定期研判文物安全形势,联合实施指导督察,督办大案要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丰硕,侦破案件300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650余个,追缴文物6.6万余件。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攻坚,内蒙古通辽奈林稿辽墓群、江苏宿迁三庄墓群、浙江杭州临安钱鏐墓、江西赣州羊角水堡、山东济宁防山墓群、河南许昌扒村窑址、四川省图书馆文物、甘肃武威旱滩坡墓群等被盗案件以及福建漳州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侦破。
“可以说,专项行动既是破案攻坚行动,也是文物保护行动,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宋新潮说。
将开展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专项整治
“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仍十分突出。”宋新潮说。
通报指出,一些地方文物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存在不可移动文物遭破坏或消失等问题;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任务仍很艰巨。
据宋新潮透露,2022年,全国文物系统将持续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开展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严查严办文物违法案件。
具体包括: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推动出台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开展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督促各地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出台文博单位应急预案和演练指南,组织文物和博物馆消防安全和应急演练;出台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建设重点文博单位安全基础数据库;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措施;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会同相关执法机构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评估检查;规范文物违法信息举报受理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