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玉璟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7件250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2人,涉恶案件36件238人,在检察环节向人民法院移交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黑恶案件涉案财产174.1万元,有效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制发《关于西藏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通过“一案一指挥长、一案一指导”等形式,深入开展个案指导。印发《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全区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28件,占比75.7%。全区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共组织开展立体化专项宣传1285次,发送宣传信息20余万条,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深入922个村(居),把12余万份宣传材料送到农牧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