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守好爸妈‘钱袋子’”线索征集活动。活动现场,普兰店区检察院干警设置了线索受理登记窗口和非实名举报箱,共受理了6件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进入办案流转程序。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普兰店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犯罪,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筑起守护老年人财产权益的“防火墙”。
普兰店区检察院成立专项宣传工作小组,创新形式开展精准防范宣传,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线索收集”的宣传模式,普兰店区检察院一方面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另一方面联合街道社区、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线索征集工作。
普兰店区检察院严厉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好养老诈骗线索督促、落实工作。
同时,普兰店区检察院还建立了养老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加大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力度,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实践中,普兰店区检察院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主动对历年来办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
普兰店区检察院通过分析研判,发现部分涉案公司是以犯罪为目的成立的,对外从事犯罪活动,或在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越经营权限,长期从事集资诈骗活动,相应行政机关在对涉案公司管理中存在一定的漏洞。
6月7日,普兰店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完善监督措施,加强与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着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源头保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