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碰瓷"打碎"救命水"索赔不成抢劫钱财获刑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18℃

百色一男子以昂贵药水被打碎的“碰瓷”方式,索要高额赔偿款不得竟动手抢劫。近日,经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查,2014年11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罗某携带一瓶药水欲寻找碰瓷目标。当其行至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一路邮政银行附近时,发现一名女学生小毕正独自在该路上行走,于是罗某故意放慢脚步,等小毕靠近时突然转身与其发生碰撞,趁机将早已拿在手上的一瓶药水掉在地上摔碎。然后,罗某以这瓶药水是治病的“救命水”,刚从外地好不容易买回为由,将小毕带到偏僻的小巷,拿出一张写有药水价值600元的药单向小毕索赔。当小毕拿出身上仅有的100元作为赔偿款给罗某后,罗某觉得钱不够,不仅动手打了小毕的头部一巴掌,还要求小毕脱下裤子、鞋子让其搜身,小毕因为害怕再被打所以不敢反抗。罗某从小毕身上搜出一部手机、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财物,要求小毕带其带银行让他查看银行卡的余额。罗某到银行经过查看,发现小毕卡上没有钱,便让小毕回家问父母要钱存进卡内,再拨打自己的手机联系罗某,才能要回身份证和银行卡。之后小毕趁罗某放其回家要钱的机会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