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工头胡某向工程发包方讨要欠账未果,纠集四名“工友”讨要说法,争吵之中持器械打伤欠债人,致被害人重伤。近日,胡某等五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内蒙古呼市回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3年8月,被告人胡某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胡某如期交付了建设项目,但该公司负责人却一直拖欠工程款。2014年7月22日,胡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要求与其对账、要账,期间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发生口角,随即被告人胡某纠集包某、白某、王某、李某来到该公司,使用拖布把、花盆,拳打脚踢等方法对受害人张某实施殴打后逃离现场,经呼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回民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白某、包某、王某、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对上述五被告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