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对生活失去信心,想自杀又没勇气,于是通过杀害他人给自己打气,最终致人重伤被判入狱。10月22日,湖南省芷江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蒲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蒲某某,男,1993年3月出生,湖南芷江人。2014年11月30日17时许,蒲某某找到被害人李某某,谈好价格后,将其带至宾馆发生性关系。事后蒲某某趁李某某背对其穿衣服时,用左手捂住其嘴,右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李某某的腹部连捅两刀,李某某腹部当即鲜血直流,捅第三刀时,被李某某用左手挡住,进而用右手抓住刀刃而未得逞。期间李某某不停求饶,蒲某某见李某某痛苦的样子,便放下水果刀没有再继续行凶,但对李某某的就医请求也置之不理。为了保命李某某只好倒在床上装死。
蒲某某以为李某某已死,慌忙离开现场,来到该宾馆楼顶准备跳楼自杀,但还是不敢往下跳。于是来到宾馆的保安室告诉保安自己在宾馆里杀了人,让保安报警,之后一直待在保安室直至民警将其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经审判,蒲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