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惯偷为讨女友欢心出狱后重操旧业八"进宫"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89℃

惯偷张某某在七“进宫”出狱后重操旧业,仅为给女友买礼物讨其欢心。近日,经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张某某,1990年4月出生。张某某第一次犯盗窃罪是在2008年9月,被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此后,在2008年9月、2011年6月、2013年8月,2014年7月、2015年3月先后5次因盗窃罪而被判刑,2015年6月26日刑满释放。在此期间的2009年9月还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

2015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出狱仅仅几天的张某某骑电动车回老家时,看见一户人家院子门是锁好的,采取钻窗入院,溜门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的卧室,窃取现金人民币1600元。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同样在看见一户人家院门锁着时,采取夺门入院、溜门入室的手段,窃取现金500余元和一包硬中华香烟。

公安机关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张某某主动交代了两起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述出狱后自己刚刚交了女朋友,没有钱给其买礼物,便重操旧业干起了盗窃勾当。

案发后,张某某非常后悔,退出了赃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出赃款,酌情从轻处罚,但因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